精品展示 |
证件样本 |
联系方式 |
QQ:312142306
电 话:18692805056
微信:18692805056
地 址: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
网 址:www.shzhcert.cn
|
|
深圳办证件怎样办理房地产公证 发布时间:2012-06-20 22:44
房地产公证主要包括:各类商业房产(如住宅、商场、写字楼、厂房等)买卖、预售、转让、赠与、交换、拍卖、租赁;合作建房;土地使用权招标、拍卖、协议出让;房屋拆迁补偿协议;商品房产代销、包销协议等有关房地产公证事项。
深圳办证件公司提醒您:办理房地产公证需提供的资料:
1.当事人为法人组织的,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。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,应提供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当事人为事业单位法人或机关法人的,应提供政府批准成立该机构的批文;当事人为社团法人的,应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》;
2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(需与营业执照上注册的法定代表人相符)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;
3.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,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(有法定代表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)及代理人的身份证;
当事人如在特区内,持上述材料即可来公证处申办公证,当事人如在我国境内的其他地区,则须将上述材料经其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证;如在国外或我国港、澳、台地区,上述材料应经当地公证人、我驻外使领馆公证,或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机构、人员证明。
4.《房地产证》或其他有关房地产权证明文件;
5.申请公证的房地产合同一式三份;
6.与房地产合同有关的付款凭据;
7.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,如合作建房,还需提供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合作的批文,土地使用权证等。
当事人备齐上述资料(需提供原件经公证员核对),直接到公证处申请,填写申请表,支付公证费,一般即日可出证。
来源:深圳办证件公司
|
|